结论:调解失败本身不亏,亏的是调解过程中把时间和证据都耗掉了。 调解笔录里对方承认的事实,可以在诉讼中引用;但如果调解拖了半年、时效又快到了,就该停止调解转起诉。
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刘瑞律师(炳瑞律师)看调解值不值,只算两笔:能拿到多少让步,以及时间成本。
一、调解笔录里的"承认",诉讼中怎么用
调解笔录属于书证,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用得上的两类表述:
- 对方对事实的承认(如"被保险人确于保险期间内确诊");
- 对方对条款理解的表述(如"我们的理解是这项需要手术才赔")。
后一类尤其有价值——它等于把对方的解释固定下来,便于对照条款主张存在两种解释。
要注意:调解中为达成和解作出的让步表示,一般不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使用。所以能引用的重点是"事实承认",不是"愿意赔多少"。
二、从立案到判决一般多久
在广州,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法定情形可延长;涉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审限。二审审限三个月。
保险费纠纷标的不大的,多在基层法院走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实际排期取决于该院案件量。这就是为什么"调解失败"之后不要拖——越往后排期越不确定。
三、诉前调解会不会拖慢立案
会占一段时间,但通常不长。现在多数法院对保险纠纷先做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转立案,调解期间一般不计入审限。
实务上的做法:同意调解,但同时把起诉材料准备好。调解一到期限、或对方明显没有方案,立刻要求转立案,不要等调解员安排第二次、第三次。
四、判断该不该打的三个信号
- 争点是条款效力或事实认定 → 该打,调解改不了法律判断;
- 争议金额与成本相当 → 先算诉讼费与时间,再决定;
- 对方始终只肯"通融赔一点"、不承认责任 → 打的价值在于把责任认定下来,不只是钱。
五、现在可以做什么
1. 把调解笔录复印,标出对方承认事实的段落。
2. 算清时效:从知道拒赔之日起三年。
3. 准备好立案材料:起诉状、保单、拒赔通知、缴费凭证、病历与费用票据。
如果调解两轮以上仍无实质方案,可以联系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评估。沟通时先准备调解笔录、拒赔通知、保单与病历,重点判断调解中的承认能否固定、以及起诉后的时间与费用。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审限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说明:本篇为程序类选题,未引用裁判文书;审限与排期以受诉法院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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