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险案析|年收入不足10万,也能成为被拒的理由?
发表于: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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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去年11月,广东的张大哥给自己买了一份100万的意外险,一个月后,在地里干活的张大哥不慎从冰窟窿中溺水身亡。
保险公司知道消息后,主动找上门来,但却不是要赔付这100万的,而是拿出了一份只赔20万的赔偿协议,说合同里有约定,年收入未达到10万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现在公司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20万,但是拿了这20万就得承诺了结此事,不能再要钱,也不能再告保险公司。张大哥的妻女在悲痛中面对强势的保险公司,无奈签下了此协议。
💻知险分析
对保险公司这种行为,法院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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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些不赔或少赔的条款都是免责条款,本案就是这样。
张大哥是普通人,根本就不了解具体的保险条款,保险公司需要证明投保时对这个条款对张大哥进行过详尽的说明和明确的提示,不能证明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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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这份赔偿协议有没有效力?
能不能约束张大哥的家属不再要钱,或者告保险公司,可以肯定的说是无效的。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机构,明知大哥的家属能获得这100万赔偿,仍然签订了20万的赔偿协议,明显有失公平,而这种有失公平的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有权撤销的,张大哥的家属最后也拿到了这100万的赔偿。
我们想说的是:保险公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作为一个商业公司,它不是一个慈善机构,能拒赔的案件,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坚决拒赔的,拒赔后还来找你协商的案件一定多多少少有点问题,一定要打起12分的注意。